社團法人臺灣專長培訓及友善生活推廣發展協會 會員服務條款
歡迎您使用「社團法人臺灣專長培訓及友善生活推廣發展協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所提供之網站及相關服務(以下簡稱本服務)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您於註冊會員或使用本服務前,詳細閱讀本會員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本條款)。當您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一、服務內容
本服務包含但不限於:
- 課程報名與專長培訓服務
- 活動參與與社區學習
- 公益參與與支持行動
- 創伴師培訓、派課與相關合作
- 會員管理與資訊通知
- 數位內容與平台服務
本會得依實際營運需要,隨時新增、修改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,無須另行個別通知。
二、會員註冊與資格
- 申請會員者須提供正確、完整且最新之個人資料。
- 若資料有變更,會員應即時更新,以確保服務權益。
- 本會保留審核會員資格之權利,並得拒絕或終止會員資格。
三、帳號與安全
- 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,不得提供第三人使用。
- 所有經由該帳號進行之行為,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。
- 若發現帳號遭盜用或異常使用,應立即通知本會。
- 因帳號管理不當所致之損失,本會不負責任。
四、會員權利與義務
4.1 會員權利
會員可依本服務內容,享有:
- 課程與活動報名權
- 會員專屬資訊與優惠
- 參與公益行動與相關專案之機會
- 創伴師相關培訓與合作機會(符合資格者)
4.2 會員義務
會員使用本服務時,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條款,不得從事以下行為:
- 發布違法、詐欺、誹謗、不當或侵害他人權益之內容
-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
- 未經同意蒐集或使用他人個人資料
- 散播病毒或干擾系統運作
- 影響其他會員使用權益
- 冒用他人身分或帳號
- 其他違反本服務目的之行為
五、課程與活動相關規範
- 課程及活動內容、時間、地點以本會公告為準。
- 本會保留調整課程內容、講師及活動安排之權利。
- 會員應遵守課程與活動現場之規範及指示。
- 若因個人因素未出席,相關退費或轉讓規定依各課程公告辦理。
六、創伴師培訓與合作(適用相關人員)
- 創伴師資格、培訓內容及合作方式,依本會相關規範辦理。
- 本會保留派課、合作及資源分配之最終決定權。
- 創伴師應遵守專業倫理與教學品質要求。
- 未經授權,不得以本會名義對外招生或進行商業行為。
七、公益參與與支持
- 本會提供之公益行動、社會參與及相關支持計畫,依本會公告內容辦理。
- 參與者應提供必要且正確之資料,以利活動聯繫與相關作業。
- 本會將依實際執行需求,規劃資源分配與執行方式。
八、智慧財產權
- 本網站及本服務之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片、設計、影音及課程資料,均受智慧財產權保護。
- 未經本會或權利人同意,不得進行:
九、服務暫停與終止
- 如會員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,本會得暫停或終止其使用權。
- 本會得因系統維護或不可抗力因素,暫停服務。
- 對於服務中斷所造成之損失,本會不負賠償責任。
十、免責聲明
- 本服務係依現況提供,本會不保證服務完全無誤或不中斷。
- 因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會之因素所造成之損失,本會不負責任。
十一、隱私權保護
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依本會「隱私權保護政策」辦理。
十二、條款修改
本會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,修改後將公告於網站。
會員繼續使用服務,即視為同意修改後之內容。
十三、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四、聯絡方式
如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本會:
📍 地址:710臺南市永康區崑大路195號(創新創業育成中心大樓3F B1304-2)
📧 Email:service@twel5784.org.tw
📞 電話:06-6017860(週一至週五 10:00–17:00)
十五、其他
本會提供之課程、活動、培訓及公益參與服務,均依本條款及相關規範辦理。